2009年7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诞生了中国人寿巴彦淖尔分公司农村牧区小额人身保险第一单,村民苏茂森也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后的第一个客户。到如今,苏茂森一家人都成了这个险种的客户,他说:“交不多钱就有了两万元的保障,现在我们全家人心里可踏实了。”
小额人身保险掀起“内蒙古热度”
苏茂森所说的让他们全家人安心的这个保险就是农村牧区小额人身保险。
据我区农村牧区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其实是最需要保险的,一旦发生意外其产生的经济损失足以让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从此瓦解,一定程度上也会给社会和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农村牧区小额保险就是针对低收入农牧民的疾病、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开发的保险保障服务。农村牧区小额人身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其作为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与传统的意外险相比,农村牧区小额保险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保费便宜,投保门槛低。该险种不以盈利为目的,费率水平比市场现行类似产品低20% 左右,一般农民家庭均可承受。二是保额较低。农村牧区小额意外险和定期寿险保险金额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三是保险期间短,续保灵活。四是条款通俗简单,核保理赔手续简便。
据了解,自2008年6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以来,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九省区成为首批开展的试点省份,2009年又增加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市、自治区为试点区域。3年来,试点工作对于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均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统计,自2009年6月我区启动农村牧区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以来,到2010年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728.77万元,比2009年增长 380.2%;承保人数达21.2万人,较2009年翻了一番;有效承保风险金额52.8亿元,比2009年增长256.8%,全年累计赔付支出 381.1万元,占当年保费收入的22%。
今年年初,内蒙古保监局制定出台了促进农村小额保险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到2012年,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承保覆盖面达到70%,承保人数达到800万人,基本覆盖全区旗县以下农村牧区人口的发展目标。
四两拨千斤找到扶贫帮农钥匙
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去年发生一件轰动全旗的新鲜事儿。国寿内蒙古乌兰察布分公司为察右前旗黄茂营乡155名外出务工农民赠送了总保额达217万元的农村小额保险。
过去,很多企业家回馈乡亲,无非是逢年过节送去一份米、面、油,如今,很多地方的有识之士给贫困乡亲送得却是一份充满温馨的保单。我区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牧区小额人身保险,一旦家里不幸有人遭遇伤残、死亡,就能获得5000元到1万元的赔偿……送保单自然比送米面油作用大多了。不仅是企业家们,各地政府部门、农村牧区群众都在算这笔账。所以一年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我区的农村牧区发展速度比较快。
据了解,国际经验也表明,在广大农村牧区,单纯依靠提供小额信贷和储蓄工具这些金融支持手段还不足以解决农村牧区的贫困问题,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印度、孟加拉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都根据其农村人口缺乏保险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引入小额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解决农村牧区人口保障的一种有效手段。
近日,自治区政府在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牧区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鼓励试点地区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建立 “政府支持、农牧民认可、商业运作、广泛覆盖”的农村牧区普惠制保险制度;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给予适当优惠政策,民政、卫生等部门允许小额保险试点参与农村牧区社会救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项目建设;试点保险公司要结合试点区域实际,在销售、理赔、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开展技术和模式创新;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禁止违背农牧民意愿强制投保和违规承保;另外保监局要加强监管,防止发生损害低收入农牧民利益事件,严厉查处试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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