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经济开发区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对合门诊、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辖区内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门诊报销率从原来的30%调整到 40%,在一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率最高,达到75%,二级定点医院报销比率增幅最大为20%。
4月7日,在里则街道办事处彭集社区卫生服务站,不是该社区的籍家村村民吴娟娟前来买药。她购买了一盒大青叶合剂,花费1.2元。据了解,在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后,一盒大青叶合剂售价为2元,因为门诊报销比例的提高,吴娟娟现场享受到报销40%的政策,少花0.8元。
据了解, 4月1日起实行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规定,在辖区卫生院及中心卫生室,门诊报销40%;普通住院费用和慢性病治疗均实行新的报销比例,其中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与定点专科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50元、200元、500元、200元,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与定点专科医院住院目录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来报销65%、50%、35%、45%的基础上,分别调整为75%、70%、40%、60%;患有慢性病的,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评审专家组鉴定后,由办事处卫生院设立家庭病床的,医药费用报销70%。参合农民在同一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个人住院补偿最高为8万元。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4-13/149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