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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及养老保险


天津网讯 帮办员 魏冰 即时播报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一种保障,有正式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单位参与社会保险,而无工作的农业户口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家住蓟县下窝头镇的王先生是农业户口,无正式工作单位,王先生想为自己上社会保险,想了解农业户口可以参与何种保险,该如何办理。

针对王先生的问题,劳动保障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农业户口人员可通过单位上社会保险,无工作单位的农业户口人员不能上社会保险,但可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应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

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凡是具有我市户籍的全部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在我市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外地户籍和外国学生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统一执行一个制度,实行市级统筹。

每年9月至12月为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办理期。其中,享受政府全额补助的,应在此期间办理下一年度参保手续;其他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在此期间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具有本市户籍10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年满18周岁不满60 周岁,从事农、林、牧、渔等劳动或不在任何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从业的农村居民;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不在任何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从业或自谋职业,从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3、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从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

此外,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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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2-15/149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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