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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医保和新农合中医药优惠政策


甘肃经济日报讯 省卫生厅、省人社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运用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诊疗疾病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医保和合中对中医药执行优惠报销政策。

《通知》规定了两项优惠政策:一是对符合条件的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额报销。医保经办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合经办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上述两个目录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给予全额报销。二是对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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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2-10/148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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