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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出台规定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


本报讯近日,云南玉溪市颁布了《关于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从2011年起,玉溪市县区两级将提高合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高补偿、老年慢性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3大目标,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
从2011年起,玉溪市财政将对参合农民人均增加合资金100元,参合农民人均保障资金不低于250元/人。参合农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在乡镇卫生院将达到95%,在省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也将达到40%,普通住院封顶报销额度提高到6万元/人,门诊封顶报销额度提高到200元/人。对于单次住院费超过1万元的参合农民,扣除按合报销金额外,对符合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大病补偿不低于45%的报销补助,大病再次补助封顶线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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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1-05/148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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