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孔翠英)记者昨日从高青县卫生局获悉,明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人均筹资额将由今年的120元提高为150元,各档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将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2011年,高青县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将由每人20元提高到30元的标准,各级财政补助由今年的人均100元调整到120元,即2011年人均筹资总额由今年的120元提高为150元。目前,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工作已经启动。
明年高青县将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住院统筹补偿模式,各档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补偿实行镇、县及县外三级补偿。特殊病种的申报、鉴定、发证和就诊管理,按照高青县卫生局制定的《关于统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病种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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