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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保障农民基本医疗


       “书记,合的补偿标准是不是提高了?”“是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提高了10元,这里是文件。”昨(9)日上午,在西充县双江乡福应宫村村委会办公室,村党支书李平江被前来咨询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村民团团围住。

  “新下来的政策,与以往有什么不同呢?”在咨询的人群中,记者注意到,两位年事已高的老人问得特别仔细。原来,他们是来自福应宫村六组的梁志忠、梁佐祥,他们本人或家人在过去享受过合政策补偿。

  去年,梁志忠的儿媳因病住进了川大华西医院,前后用去了4万余元,给梁家人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但庆幸的是,由于梁家人参加了合,获得了1万多元的医疗补偿费用。

  “要不是有合补偿,我们家恐怕还欠着账哦。”梁志忠告诉记者,儿媳早已康复,外出务工。

  50多岁的梁佐祥,在今年打谷子时,不小心弄伤了右手臂与手掌。家人带他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由于参加了合,他在花费了11700元的医药费后,得到了1596元的补偿费用。现在,梁佐祥又能像往常一样,正常下地干活了。

  “如今合又有了新的政策,农民得到的实惠将更多。”李平江告诉记者,此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村民可凭户口簿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加,村民每人缴费3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120元。最受村民关注的是,此次补偿模式转变为住院统筹补偿加门诊统筹补偿。

  据悉,2011年合开展门诊统筹后,以家庭为单位个人筹集的参合资金直接进入统筹基金,不再设立家庭账户,而是建立门诊统筹个人补偿电子台账。其中,门诊统筹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门槛费)。门诊统筹补偿比例及补偿封顶线: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乡镇为30%,村级为35%;单次门诊补偿封顶线乡镇为20元,村级为15元。全年个人门诊统筹补偿最高限额为60元。参合农民全年个人累计住院补偿金额为3万元。

  “过去农民害了病,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突出。现在,有了合,农民的基本医疗有了保障。”梁志忠欣喜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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