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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制度利民惠民


9月29日上午,记者随同五松社区民政负责人来到该社区低保户马女士家里走访。马女士现年54岁,与丈夫离异,现独居生活,因患尿毒症多年,生活困难,在社区的帮助下,自 2008年起,马女士开始享受低保家庭待遇,2009年起享受大病医疗救助。马女士在与社区民政负责人、记者的交谈中连声感叹:“民生工程好啊!”

据了解,我市 2005年起在全省试点实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起该项目被列为省级民生工程,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实惠。今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面向不同层次困难群众、各种制度相互衔接配套的广覆盖、多形式、零时限、全资助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今年1--9月份,我市共救助909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46.361万元,人均救助标准达491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救助人数增长了32%,救助金额增长了112%。

以“广覆盖”为目标,拓宽救助范围。除原规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传统救助对象外,我市将城市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也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取消病种限制,按救助对象个人基本医疗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比例分别实施分档救助。同时取消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及职工遗属中孤老的救助起付线的门槛,使患病者从开始治疗就可享受医疗救助。

以“多形式”为途径,实现医疗救助内容的多样化。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探索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因病住院救助对象个人基本医疗自付费用;门诊救助主要帮助解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患有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以及急诊、急救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此外,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在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影响了家庭基本生活的大病患者,按规定可给予最高20000元的救助。

以“零时限”为重点,实现医疗救助的适时化、便民化。市民政部门对救助工作相关程序进行精简。针对困难群众不同困境,开展医前、医中、医后、临时等多途径的救助方式。

以“全资助”为载体,积极动员和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群众参加医保、合后因患重大疾病个人承担部分较重从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享有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可再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今年我市共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10109人、60.66万元,资助13216人参加合共39.652万元,为676名五保对象发放门诊补助13.52万元,基本保证了低保人员的生活、医疗两方面的“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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