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乐 通讯员 周建跃 温红蕾) 城里孕妇生孩子有生育保险,今年起,全省40万农村孕妇将享受更优惠的生育补贴。昨日,记者从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上获悉这一好消息。
按规定,我省73个非贫困县(市)的农村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顺产可免费分娩,前往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则可获得550元补助;29个贫困县(市)的农村孕产妇前往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可免费分娩。
上述农村孕产妇若有医学指征需剖宫分娩的,可享受550至750元不等的补助。另参加了合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若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除定额补助外,还将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补助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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