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财政厅获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西宁市农民负担切实减轻,农村孩子上学进一步得到制度保障。从2006年、2007年经费保障实施情况来看,资金落实到位及时,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效果显著。 两年来,西宁市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约12956万元,有17万农村孩子享受了“两免一补”等政策,20多所农村中小学校近23536平方米危房及时得到了维修和改造。农民教育负担减轻,仅免学杂费这一项,按照“一费制”标准,就秋季学期,平均每名小学生减负180元、初中生减负200元;如果是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小学生平均减负215元、初中生减负270元;对于享受生活费补助的贫困生,小学生平均减负235元、初中生减负300元;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寄宿制贫困生,小学生平均减负达到365元,初中生减负达到420元。城市学校中的农村户口孩子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也享受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实行新机制前,西宁市农村中小学运转经费主要靠收取杂费,财政拨款很少。实行新机制后,实行了享受保障不减原有经费的政策,所有的农村学校都在原有本级预算经费的基础上,还得到了中央及省级拨付的公用经费补助,学校经费成倍增加,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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