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现“一站式”服务。县投资195万元,建立了就业培训中心。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将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业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建成集登记求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实施“一站式”服务。
2.完善同步服务。充分运用城乡适龄劳动者个人电子信息档案,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求职人员提供个性化和针对性的即时服务,并根据求职人员的就业需求,做到“四个同步”,即求职登记与职业培训同步、求职登记与职业介绍同步、求职登记与劳务输出同步、求职登记与社会保险服务同步。
3.开展援助服务。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素质和就业条件,开展一对一的职业指导,扩大就业培训、利用小额担保贷款等,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制订个人就业计划,增强其就业的主体意识和主动性,有针对性地提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劳务派遣等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
4.推行规范化服务。实行“3+1”服务制度,即对村(社区)内进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一年内免费提供3次就业机会,提供1次免费培训机会。积极推行“再就业援助送达制”,将《再就业援助送达通知书》送达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并签署回复,实现再就业援助服务到户到人。
5.加强维权服务。对实行实名制的农民工发放了维权服务牌,公开了举报电话和受理内容,开通了局域网站,优先为实名制的农民工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方面提供服务,仅2011年外地农民工就缴纳养老保险350万元,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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