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8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384名农民工在吉林省白山市务工,遭遇欠薪事件,几年里,农民工们四处奔走讨薪(详见2012年4月26日本报一版)。5月4日,从泸州市纳溪区总工会传来好消息,经过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三级工会与司法联手,纳溪区384名农民工欠薪案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记者采访纳溪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她告诉记者:“能有今天的进展,得益于司法与工会倾力联手!”
2010年春节刚过,家住纳溪区的农民工江平、陈忠明、张建等12名农民工来到纳溪区惠民帮扶中心农民工维权窗口和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为其讨薪提供法律援助。
随即,纳溪区总工会和区司法局立即召开联系会议,对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决定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由酒城律师事务所牵头承办,成立了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组。同时,纳溪区总工会及时组织人员对回到纳溪的农民工进行走访和调查摸底,进一步收集证据和了解事情真相,并对一些困难的农民工家庭进行慰问。
2010年3月6日,酒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胡跃平率两名法律工作者前往吉林省白山市进行调查取证,经10余天的努力,最终确定了欠薪金额。同年8月8日,农民工代表向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因此案件涉及人员多、取证难、案情复杂,单凭区上法律援助中心力量,讨薪难度较大!”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唐毅说,遂向泸州市司法局作了汇报,寻求支持。
2010年12月中旬由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军带队、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及承办律师胡跃平一行三人到了白山市。他们走访了白山市政府信访局、市劳动监察支队、白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等单位,希望尽早将伍少全抓获归案。随后白山市公安局在浙江将包工头伍少全抓获归案。
去年1月24日,经白山市政府信访局、规划局、劳动监察协调,建兴公司向农民工支付了30万元。农民工代表按照在该公司做工的工资额的20%分别向农民工发放,部分农民工才得以返家。
去年7月,由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晓林带领省、市、区法律援助律师前往吉林省白山市为民工讨薪。经调查显示,五家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连带清偿责任。“鉴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法院提出了按班组起诉的建议,案件分为83件,先期立案10件,分两批处理。”唐毅说。
去年9日,纳溪区司法局任冰副局长率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前往白山市参加由法院组织五家建筑企业庭外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五家建筑公司提供了《劳动人员登记表》所载明的农民工名册,以此否认起诉的农民工未在其工地务工的理由,以致调解陷入僵局。对此,针对建筑公司的辩解,任冰当即向法院递交了《关于以劳动人员登记表不能否认农民工提供劳务》的意见书,得到法院的认可。
如今,此次384名农民工跨省讨薪案件,在省、市、区总工会和法律援助机构联手介入下,引起了省、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被省法律援助中心列为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联办案件,并由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带队亲自办理,目前进展顺利。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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