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狠抓“三个关键”,创新方法扶持返乡创业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制定出台了《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准入条件,降低了创业门槛。同时,抓好政策落实,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其他创业群体给予税费减免、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启动资金等政策,扶持其自主创业。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协会理事三人联保”,将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2010年,我市适当放宽贷款发放范围。将个人、合伙经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已分别提高到5万、8万和20万元,妇女货款提高到8万元和50万元,使贷款人可以达到适度的规模经营。几年来,共为297名返乡农民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012万元。
三是加大创业服务扶持。加强三级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市、乡、村(社区) “创业指导中心”或“创业指导站”,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培训等“八位一体”的服务。引入“超市化”的选购模式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创业服务超市,完善“一站式”创业服务场所,实行“部门集中服务、优惠集中办理”。
五、建设“三个基地”,优化环境助推返乡创业
一是建设返乡创业基地。以政府资助建设的形式建设了舒兰市工业园区、万嘉购物广场、溪河镇返乡创业园区和舒兰市商贸中心等4个返乡创业基地。对进入返乡创业基地的企业比照招商引资企业给予“三免两减”税费减免政策,即前三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由市政府全额用于扶持企业,解决企业项目建设问题,后两年按实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实得的50%,由市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同时由政府出资使基地达到了 “五通一平”(道路通、上下水通、电通、通讯通、供热通、场地平)。并对进入基地区创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主从项目立项、选址、培训、用工、信贷等各个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到目前为止,全市4个返乡创业基地己建设使用面积94.3万平方米; 687名返乡农民工进入基地创办企业和实体417个;投资总额达 5.98亿元;吸纳和带动就业9554人。
二是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现有商贸市场基础配套设施和土地资源建设了包括吉舒街道隆昌商场、舒兰市农贸市场、商业水果一条街和溪河德大肉鸡养殖基地等四个创业孵化基地。同时,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和经济实体从政策、资金、信息、培训、用工等方面提供全面服务,使1715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
三是建设创业大市场。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利用就业发展基金,按照政府投资,个人选项,自主经营的原则,政府拟分三年出资2600万元在金街购买100个摊位(2000平方米)建设以生活服务为主的“创业大市场”。对进场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减免摊床租赁及各项费用。同时,对就业困难对象和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不少于5000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广泛吸纳就业困难对象和返乡创业农民工进场创业就业。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筹备中。
虽然我们在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返乡创业工作中推进措施不系统,开拓意识、创新能力不够。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把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返乡创业基地建设步伐。在返乡创业企业集中的小城镇和平安镇再建设两个返乡创业基地。同时,依托市经济开发区,采取“突出特色、抓大带小”的措施,选择推介配套小项目,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加入到拉长产业链,壮大重点产业规模中来。并在返乡创业基地内提供“低租金或零租金、一站式”全方位优质服务,发挥基地的载体作用、平台作用和孵化作用,吸纳更多的返乡创业人员入驻基地创业,扩大全市返乡创业企业总量。
二是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协会作用。围绕协会中心工作,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增强协会对劳务输出返乡人员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为返乡创业企业的兴旺与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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