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决定创建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本报讯(记者程鸿飞)为发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优势,集成利用资源要素,完善强化农业产业化功能,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农业部近日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全文见本报今日五版),决定从2011年起,创建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意见》提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主要建在国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进行申报,提出申请意见,并报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各地申报材料组织有关司局和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部备案认定并授牌。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将现有的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向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重点倾斜。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本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为示范基地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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