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日前,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延庆县荣获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称号。截至目前,该县9.9万名农村劳动力中,累计转移就业7.51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75.9%。
2009年,延庆县出台了《促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实施办法》,由县政府出资7200万元,为全县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开发了1.2万个生态就业岗位。除1.2万名生态管护员外,该县利用生态优势实现转移就业的还有9400名护林员、1000名管水员、380名公路养护员和200名畜牧防疫员。延庆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红福说:“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4万人走上了生态岗位,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25%,县财政对生态就业的投入累计已达到了1.4亿元。”
延庆县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手段,鼓励就业能力较强的中青年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先后有11518名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县域外转移就业。据统计,从2006年至2009年,延庆县累计投入1523万元,培训城乡劳动力4.2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组织各类招聘洽谈会80余场,发布就业岗位64882个,成功推荐就业49646人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0019个,安置失业人员 7362人;帮扶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297人次,公益性托底安置1286人。
如今,延庆县在全县范围内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安置等服务。从形式上看,全县除广泛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外,还把招聘会办到乡镇,办到农民的家门口,全面拓展、延伸公共就业服务。近五年来,全县共组织各类招聘洽谈会 110余场,发布就业岗位8.2万个,成功推荐就业近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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