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昨日,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全市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培训补贴。
补贴的标准按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给予每人A类1000元、B类600元、C类3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要享受补贴必须在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贴近农村、方便农民的原则,从现有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按照政策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时间根据不同的职业(工种)确定,技能就业培训不得少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学时,其中操作技能训练学时一般不得少于60%。培训对象培训期满,必须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各定点培训机构要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负责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跟踪管理与后续服务工作。补贴申请由定点机构提供有关申报资料,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定点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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