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7日专电(记者段博)陕西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1年,陕西省将有40%的县(区)建成省级和市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要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者在市场准入、行政管理、融资渠道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健全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为返乡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同时要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回乡农民工纳入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区分人员特点,分类组织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定向培训、挑选组织人员到企业学习锻炼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工进行创业培训,不断拓展培训渠道。要建立创业信息服务网络、信息发布机制和企业项目市场化运作机制,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完善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维权、投诉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创办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的标准是,农民工创业培训指数不低于25%,成功创业指数不低于50%等指标。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6-08/112197.html
上一篇 : 青岛启动“青年百店创业计划” 和青年创业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