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生每月生活补助800元
对城乡困难家庭中申领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宁波生源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和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优先帮助其实现就业。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各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助。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考试费用和体检费用。从2009年起,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 500元提高到每月800元。
实施万名毕业生见习计划
从2009年起,全市将组织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含高校在校学生)见习计划”。绝大部分县(市)区每年至少承担1000名高校毕业生(含高校在校学生)见习的政策资助,并力争毕业生见习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鼓励见习基地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吸纳毕业生见习并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所在地政府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毕业生开展见习,对当年接收10名以上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三个月见习的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每接收一名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当地财政给予200元的见习工作补助。
登记未就业可享受技能培训
适当提前未就业毕业生的登记时间。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尚未就业的,近期即可到生源地政府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并享受人事代理、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系列服务。原来规定未就业毕业生要毕业半年后才能办理未就业登记,现在是一毕业就可办理,这样能让毕业生尽早享受到政府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有利于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未就业登记的,视为失业登记,同时享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免费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记者 程鑫 通讯员 何兵)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4-30/111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