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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民工未签劳动合同,咋办


     劳动保障厅:已将该问题的解决列为首要任务

  “签合同?”

  “有工作不错了,哪还顾得上规范不规范!”

  “我们也希望能签正规的合同,这样对我们也是一种保障!”

  [现状]

  民工合同签订率仅20%

  近日,不少民工朋友向记者反映,工作难找。找到工作,用工企业也很少和他们签正规的劳动合同。

  记者在南京安德门民工市场随机采访了10位民工,和老板签了正规合同的民工只有3个。不少民工表示,不是自己不想签,关键是老板不想签。一位大龄民工告诉记者,由于和之前老板是口头约定,导致现在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拿到手。“实际上,现在找工作难了,有活干就不错了。签合同,我们也不敢提,怕是一提,活就没得干了。”

  据统计,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20%。仅南京民工就业市场每年就有数万民工未签劳动合同。

  据介绍,劳动合同是用工双方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证明材料之一,如果农民工持有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施工单位很难拖欠和抵赖工资,从而避免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发生。显然现实并不乐观。

  [对策]

  民工合同,首要任务

  8成民工未签规范劳动合同,如何扩大民工劳动合同覆盖面?昨日,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民工劳动合同问题,他们已经关注到,并且已列为要解决的首要任务。江苏定于今年3、4、5三个月继续开展的“春暖行动”,就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带动更多的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江苏省此前已经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要求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士称,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今后]

  重点督查长效管理

  根据今年计划,江苏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结合“春风行动”和“2009年农民工维权行动”,立足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加工型中小企业为重点,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进一步加大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力度,促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促进农民工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明显提高,促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加强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结合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继续搞好调查摸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完整职工名册,准确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指导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用工管理、工资工时、劳动定额等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建设领域的企业,应引导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据悉,江苏将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把农民工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在4、5月份开展一次全省性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坚持将服务贯穿于监察执法的全过程,妥善处理好柔性服务与刚性执法的关系,本着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有违法行为的困难企业,做到宣传教育在前、责令整改先行、处理处罚在后,帮助企业依法用工、减少违法成本。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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