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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脊梁


  ■专家建言■高伟 在村建设中,新村、新房和新街道只是外在的"衣服",生产和经济才是"躯体",科学文化素质则是"灵魂",这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塑造新型农民。只有不断培育一批又一批新型农民,才能为村建设注入内在、持久的动力。当前,在村建设中,培育新型农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农民的意愿和话语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调研中笔者了解到,基层的领导干部都比较重视村建设,而有些农民参与村建设的热情不高。在部分农村,一些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务,比如土地承包、修路修桥、通电通水、农技服务、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等,几乎都要依靠政府来推动。在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心目中,政府就是管农民的。而政府管得越多,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就越低;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越低,就越需要政府来推动,长此以往,又怎能不陷入恶性循环!调研中还了解到,很多县乡的村建设都是规划部门设计出来的,有些地方的项目建设就凭个别领导一句话,"手指一条路,头点一幢楼",根本就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大多数农民没有说话的机会,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成了农民建设家乡的"代言人"。丧失话语权的农民不可能真正参与村建设,农民集体失语的村建设将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2.农民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农民是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的民主管理能力、科教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将从根本上决定村建设的兴衰和成败。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村的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而近年来大批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劳力又从农村流向了城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显示,3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每个村平均拥有299人,东部为323人,中部为260人,西部为298人。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构成看,常年外出打工或在本地从事非农业的劳动力每个村平均有154人,东部有182人,中部有120人,西部有144人,该项调查还显示,74.3%的村认为能出去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已经外出打工了,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供转移。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单靠这部分农民,显然难以承担起建设村的重担。如何尽快培育并留住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并使他们成为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已成为推进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3.村建设资源难以瞄准贫困地区

村建设涉及农林水、科教文卫、国土等20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掌握一块财政扶持资金。在一些地方,各部门在推进村建设时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导致资金分散使用,难以实现规模和集约效益。

比如,有的部门为了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往往会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庄作为村建设试点村,导致支农资金和政策被倾斜到已经良性发展的村庄。而那些亟需外力打破"贫困恶性循环"的村庄由于基础相对较差、政策成效不明显,反而难以得到优惠政策和资金的眷顾。其结果是,一些富裕的试点村变成了"示范村",越来越富;而贫困村庄却因难以改变面貌,逐渐被人遗忘。

再比如,各部门的村建设专项资金通常要求地方有配套资金。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地方提供配套资金是轻而易举的事,从而获得了比较多的专项资金。而在很多贫困地区,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搞建设连起步资金都没有,又怎能获得上级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其结果是许多惠农强农项目被放在非贫困地区,区域差距越来越大。这样的例子很多。

村建设需要"锦上添花",但更需要"雪中送炭",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将村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村建设资源的边际效率,更好地为贫困地区农民服务,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我们必须面对并尽快予以解决的问题。

推进贫困地区的村建设要"见物",需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引导特色农业发展,但更要"见人",需要培育新型农民,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而培育新型农民要远比给农村修马路、盖房子艰巨得多、重要得多,因为农民才是村建设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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