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月5日发布公告,在该局组织的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有10种碾米机产品不合格。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江苏、山东、湖南、广西、四川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碾米机产品。抽查依据《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GB10395.1-2001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碾米机产品的危险运动件的防护、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吨料电耗、噪声、出米率、生产率、成品质量(总碎米率、大米加工精度和含谷量)、空运转试验、安全标志以及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规定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包括博白县春德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喷风式碾米机在内的10种产品不合格。经检验,本次抽查涉及能耗、环保的吨料电耗和噪声项目单项符合率与2008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相比分别提高了1.3和24.8个百分点。 (碾米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见附件) 名称大小类型修改日期下载率碾米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doc31.5KDOC2010-1-26 10:34:570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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