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桃英
7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和植物保护机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两类农机产品质量红黑榜一并揭晓。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此次抽查对联合收割机产品的安全、性能、标志等3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抽查显示,山东时风(集团)聊城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约翰迪尔佳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中机南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泰州现代锋陵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大丰机械有限公司、藁城市收割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通五山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较好。柳州市南方联合收割机厂生产的“南方燕”水稻联合收割机由于发热部件、操纵装置、重要部位紧固件强度等级、割台升降性能等项目不合格,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抽查质量较差名单。本年度的植保机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范围涉及河北、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四川、重庆、江西等8个省、直辖市115家企业生产的11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3%。按照要求,对植物保护机械产品的整机密封性、常温起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叶轮超转速试验、药箱气密性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产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此次抽查涉及环境和人身安全的空气室耐压性能、整机喷雾性能、风机叶轮超转速试验、常温起动性能、调压阀性能、泵总效率、空气室耐压性能等项目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针对企业产品在抽查中的表现,国家质检总局同样列出了质量较好和较差的企业及产品。临沂市金奥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卫士植保机械有限公司、临沂三禾永佳动力有限公司、台州广丰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植保机械质量受到肯定,台州市路桥绿艺塑业有限公司(浙江)生产的“绿艺”喷雾器质量则有待提高。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联合收割机和植物保护机械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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