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颁布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一些农机局主动汇报,成立起草组,深入调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密切关注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的进度,司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专项督导。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其中不乏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这些实施意见出台后,收到的良好效果也日益凸显。本报特将10省(市)实施意见的特点、亮点及收到的成效加以整理,以飨读者。去年12月17日,河北颁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河北《意见》),成为贯彻落实《意见》进展较快的省份之一。据有关人员介绍,河北《意见》的较快出台与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的督导、河北省主要领导的重视,部门领导的挂帅和主管部门的积极协调分不开。熟悉农业工作的河北省省长陈全国,大力支持农机工作,对落实国务院意见作出了重要指示。河北省农业厅厅长亲自挂帅抓落实,关键时刻与财政厅协调资金落实。河北农机局举全局之力,积极与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与农机四个事业站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起草意见。在农机化管理司的指导下,河北三力合一力,才有了河北《意见》的较快出台,在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中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河北实施意见出台后,当地积极落实有关政策。按照河北《意见》提出的“抓紧按规定提请修订《 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要求,河北农机局把修订《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争取河北法制办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草案稿已上报河北法制办,修订工作正有序进行中。在扶持政策方面,河北《意见》对金融、信贷、保险、税费优惠政策均按国务院《意见》精神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在财政政策方面,后续政策追加力度大成为其一大亮点,明确了资金支持涉及购机补贴和深松耕两方面,即:“2011年至2015年,对购置玉米收获机的,在国家补贴金额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对购置深松(耕)机具的,2011年在国家补贴金额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2010年至2012年3年内,第一次实施小麦农机深松(耕)作业的地块,且深度达到25厘米以上,对作业的机手或农机服务组织按每亩10元标准给予补贴。”并明确开展农机保险业务,探索对参保农业机械给予保费补贴。河北对上述政策的落实可谓实打实。今年,河北省财政对农机购置补贴的额度达300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0%;深松耕决定从今年起三年完成3600万亩作业任务。河北农业厅厅长赵国岭亲自调度,听取汇报,研究新增机具落实、地亩补贴标准、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方案。经过多次与河北财政厅沟通协调,今年用于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从初拟定的1.05亿元,增加到2.25亿元。同时,大力开展农机深松耕整地重大推广技术项目,计划在11个设区市的82个粮食产能建设县和6个实施农机深松作业试点的非粮食产能大县实施。今年农机深松作业规模900万亩,并按25元/亩的标准安排项目投资。补贴对象为项目县范围内的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补贴方式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由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深松整地作业,经项目县(市)财政、农业部门竣工验收后,兑现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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