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方面:新疆自治区明确将各级农机管理机构纳入行政管理序列,乡镇农业机械监理人员纳入县级农业机械监理部门编制,并适当增加人员编制;进一步理顺县乡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实行以县管为主;对空编、缺编突出的基层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由自治区实行统一招录,进行人员补充。甘肃省明确省农机局主要负责同志按副厅级配备。山东省、湖北省决定将省农机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省农机局。山东省农机监理站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广西自治区将区农机推广总站、农机鉴定站纳入参公管理单位。西藏自治区农牧厅正式成立农机处。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重庆市把农业机械化工作纳入对区县的目标考核,对农业机械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开展表彰奖励。山东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体系,2011年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甘肃省实行目标管理,将农业机械化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新疆自治区把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效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地方进行表彰奖励,并定期对各地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提升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工作会议,省长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部署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
农业部强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机化工作特殊而重大的意义,紧紧抓住和用好难得的发展机遇,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不断把国务院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引向深入,努力开创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一要加快推进国务院意见地方实施意见制定工作。目前尚未出台实施意见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尽快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动实施意见早日出台。二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务院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用足用活每项政策,创造性地加以落实,并不断丰富发展,更广泛地调动农民、农机企业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三要进一步抓好国务院意见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农业机械化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抓住机遇,加强农机化机构队伍建设,争取在机构规格、体系完善、条件建设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为更好履行农机化工作职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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