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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报废更新享受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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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从会议上传出消息,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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