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广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农机局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积极强化措施,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代耕制的合作社已突破30个。菏泽市农机部门要求,新建农机合作社占地面积不少于2亩,建有标准化车库7间以上,达到库房建设标准化、经营企业化、管理规范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五化”标准要求。对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合作社,农机部门将给予四个“扶持”。一是针对部分合作社政策了解不到位、信息资源不足的情况,各县区农机部门指定专人,设立专门电话、邮箱,开展24小时信息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合作社倾斜,对合作社购机实行优先补贴,对确实因优化合作社机械资源结构、推进合作社发展的需要,适当放开补贴机具类型。三是各级农机科技示范、推广项目,优先安排合作社承担,优先推荐合作社承担省级农机推进项目。四是对建设标准高、社会效益好的合作社,市县财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奖励资金,用于库房建设或作业补贴。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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