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改革及土地流转助推财产性收入增长
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财产性收入实现223.4元,增长19.1%,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出9个百分点。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低收入农户逐渐从改革中获得了持续、稳定的收益。另外,平原造林工程的逐年实施,也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土地流转收入的增加。
今年是我市有组织第二轮抓低收入增收工作的最后一年,为了做好新一轮的低收入监测工作,建议各级政府及早动手,确定好监测标准,制定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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