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执法行为,确保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要求,市农机监理所日前修订“福州市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政履职意识,切实维护农机作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要求,各县区农机监理站应当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监理人员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在执法监督中,农机执法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不得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人员;要文明执法,严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谩骂、侮辱殴打。
新《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严禁执法人员从事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和亲友提供经商便利。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办理案件与本人或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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