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大量多类新型主体,成立专业合作社近400家,带动规模经营发展。二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发挥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作用,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扶持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主体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试点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搭建平台,配备信息员,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由镇级机构登记备案。四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生产性服务组织,引导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开展信息科技咨询,形成公益服务与经营服务相结合、生产服务与支撑服务相耦合的社会化服务格局。(同安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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