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们群众身心健康,连城县加强畜禽养殖场养殖源头监管,对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场每年监管2次以上,其它畜禽养殖场按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检监管。具体监管内容为:动物防疫、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饲料兽药采购使用、违禁物质添加、养殖档案等。通过对养殖场有效监管,提高养殖户的守法意识,为畜牧业持续发展奠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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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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