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成熟后是红红的,就像人们的心脏颜色,所以被称之为是美味的“爱情果”
又名,是茄科茄属番茄亚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它营养丰富,含有丰富的胡素、维生素C和B族维生素,尤其是维生素P的含量为之冠。
西红柿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直到18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看到番茄如此诱人,便萌生了尝尝它到底是什么滋味的念头。于是他冒着中毒致死的危险,壮着胆子吃下了一个,并穿好衣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然而过了老半天也未感到身体有什么不适,便索性接着再吃,只觉得有一种酸甜的味道,身体依旧安然无恙。从此,西红柿成了人们餐桌上的佳肴。
据记载,当时英国有个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在美洲游历,第一次见到西红柿,就被它艳丽的色彩所深深吸引,于是把它带回了英国,作为稀世珍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示对爱情的忠贞。此后,西红柿便有了“爱情果”的美名。
西红柿是明代时传入中国的。很长时间作为观赏性植物。成书于1621年的《群芳谱》载:“番柿,一名六月柿,茎如蒿,高四五尺,叶如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数二三十实。缚作架,最堪观。来自西番,故名。”直到清代末年,人们开始才开始食用西红柿。
功效
1.西红柿所含的酸、酸等有机酸,能促使胃液分泌,增加胃酸浓度,调整胃肠功能,有助胃肠疾病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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