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屡屡爆出负面信息的今天,公众往往产生“闻”添加剂而色变的心理。而在餐饮行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现象尤为的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困境,2011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在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但是期限过后,在餐饮行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现象比较严重,正式公示食品添加剂的商家屈指可数,目前对餐饮企业的添加剂监管情况并不乐观。虽然要求公示食品添加剂,但对于不公示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的处罚措施,使得这一公文变成了“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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