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以及提升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日前发布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截至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转化应用能力和推广服务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支撑有力、适应农业现代化的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
今后自治区将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一是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计划,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投入,明确资金计划,确保取得一批自主创新成果。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建的创新平台,自治区财政重点在装备配备上给予支持,对新进入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是大力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根据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战略需求,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建设产学研基地、研发机构、科技示范园区和其他技术创新组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联合开展科技创新,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扶持措施。
四是大力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农业技术,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技成果,经科技厅审(鉴)定后,推广应用并产生明显效益的,每项科技成果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5~30万元。支持引进单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互协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五是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每年由自治区科技厅、农牧厅、林业局、财政厅联合制定行动计划,设置专项资金,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通过验收并重点推广的项目,自治区财政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100万元。
据了解,自治区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以上,主要动植物良种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高标准农田达到50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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