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银保”是一种以政府财政投入的基金做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对象提供贷款,保险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保证保险的新型融资产品。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财政做杠杆,撬动金融资源。惠城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1∶14的比例放大资金扶持额度。2014年,首期“政银保”贷款扶持资金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由邮政储蓄银行按照1∶14比例范围内安排,即首期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7000万人民币。在总结2014年“政银保”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计划投入1000万元用于合作农业贷款,撬动银行贷款规模1.4亿元。
各方共参与,聚力融资担保。惠城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和保险公司熟悉项目调查评估和风险控制等优势,做到优势互补。由政府部门向合作银行推荐“四大经营主体”范围内的贷款户;合作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合作保险公司为上述贷款本金提供保证保险服务。
政府来担保,防控金融风险。政府部门、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三方按签订的协议约定承担贷款逾期赔付责任。即一旦经营主体无法偿还贷款,相关风险将由银行、保险公司与政府根据协议共同分担,其中保险公司以保费的1.5倍承担风险,政府以保证金承担有限责任。首期“政银保”贷款已受理企业申请15家,申请贷款5350万元;其中12家企业的贷款业务已进入银行、保险部门的审批程序,截至3月份已发放贷款4100万元,其他企业贷款将逐步发放。
贷款有补贴,降低。政府部门对保证保险贴付保费、按比例贴付贷款利息,帮助降低了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2014年,惠城区投入860万元,实施“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其中500万元用于保证金,140万元用于保费补贴,220万元用于贷款贴息。
但是,由于农业生产风险大、主体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政银保”业务在风险控制方面仍显不足。如何继续完善财政支农方式、撬动金融资源、有效防控风险,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创新。对此,惠城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马建安主任建议:
变财政直接投入为间接投入、一次性投入为持久投入。从财政直接投入改为间接投入,通过贴息、奖励、补助、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
扩大贷款财政贴息面,降低贴息门槛。对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项目主要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降低投资者的资金成本,营造“只要投入农业,就可享受贴息”的氛围,增加贴息资金在财政支农资金中的比重。
充分利用奖补手段,支持农业项目建设。对符合规划的项目,不分建设主体,一视同仁,根据不同的项目建设内容实行不同的奖励补助标准,对审定的投资额给予投资者一次性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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