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范填写兽医处方笺。兽医处方笺应当载明畜主姓名或动物饲养场名称;动物种类、年龄、体重及数量;诊断结果;兽药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及休药期;开具处方日期及开具处方执业兽医注册号和签章。
3、按规定保存处方签。处方笺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开具处方药的动物诊疗机构或执业兽医保存,第二联由兽药经营者保存,第三联由畜主或动物饲养场保存。处方笺应当保存二年以上。
兽药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对象将会改变
过去兽药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的途径主要是由兽药经营单位代销,或直接销往动物养殖场。今后销往兽药经营单位的比例会大幅下降,兽用处方药只能销售给配备注册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的养殖场(区)。动物诊疗机构将会成为兽药生产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抢夺先机,主动与动物诊疗机构搞好合作,切实抓好兽用处方药的推广销售。
按照《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规定,兽药生产企业要在兽药标签、说明书上标明“兽用处方药”或“兽用非处方药”字样。
乡村兽医的作用将会得到进一步发挥
目前,城区动物诊疗机构以治疗宠物为主,畜禽患病主要由驻场兽医或乡村兽医负责治疗。乡村兽医既可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又可按农业部《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开方售药。
今后兽药经营单位没有处方笺不得出售兽用处方药,没有注册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的养殖场不得自行购买兽用处方药,因此乡村兽医的业务将会增加。
乡村兽医登记门槛不高。《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三)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目前乡村兽医的水平参差不齐,国家应在乡村兽医业务培训及资格认定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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