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引导农村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设施农业,这些资金在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少地方检察院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部分农业项目中存在骗取国家资金现象。2012年以来,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共查办发生在涉农项目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0人,涉案资金达1000余万元。
该院分析发现,农业项目资金申报环节存在漏洞,套取农业项目资金主要有以下五种手段。
多头申报。申报企业以同一个项目向不同部门申报,骗取补助资金。如该院在查办一起滥用职权案时,发现某农业公司先后向县农委、县财政等多个部门申报项目,均获得批准,获取项目补助资金300余万元。2012年该公司停止运营时,仍有100余万元补助资金等待下发。
重复申报。申报企业通过重新注册公司、改变企业名称等方式,以同一个项目向主管部门重复申报,骗取补助资金。该院在查办一起案件时发现,某农业企业通过重新注册公司的方式,用同一个项目两次骗取国家110万元项目资金。
拆分申报。申报企业项目申报获批后,又将一个项目拆分为多个项目包装申报,骗取国家涉农资金。该院在去年查办案件中发现,某农业企业以整体名义申报了休闲观光农业项目,之后又以其拥有的池塘申报高效设施渔业项目,将内部道路再向县乡道路指挥部申请资金补助。
虚假申报。申报企业为了骗取项目资金而设立企业,在申报前按照项目要求租赁厂房、土地,购买设备,一旦项目申报成功,资金到位后,立马走人,或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改头换面,再次申报项目,骗取项目资金。
串通申报。负责审批人员明知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为谋取个人好处,串通造假,使项目获得批准,骗取补助资金。近年来,该院在查办的多起滥用职权案中发现,申报单位向项目审核人行贿,审核人为获取个人好处故意“放水”,明知项目不符合条件,仍然予以通过。
如何有效堵住农业项目资金申报中的漏洞?盱眙县检察院检察官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项目领域制度设计。健全农业项目申报法规,充分考虑基层尤其是农村管理水平的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农业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搭建农业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便于百姓监督。严格把关,加强监管,将审批申报、审核责任落实到人,对已批准的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要及时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防止涉农项目资金被滥用。
二是规范农业项目申报流程管理。由政府牵头建立农业项目统一管理平台,搭建项目数据库,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拨付、监管、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在项目管理平台内运作,防止体外循环。强化项目实地审核与文本审核相结合,对照农业项目管理平台,依照申报文本要求,杜绝一块基地多次申报的现象出现。搭建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机制,便于从专业的角度独立、公正地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三是加大农业项目领域职务犯罪惩防力度。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追回被骗国家资金;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不够刑事处罚,但是存在违法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积极联合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开展审计,对资金拨付、资金用途和管理等严格把关。同时,要经常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案例、法规积极开展预防,遏制此类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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