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日前下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1.62亿元,用于补贴人工造林77.8万亩。
按照计划,该项资金将补贴南昌、赣州、九江等9个设区市人工造林77.8万亩,其中,乔木75.3万亩,油茶0.8万亩,林下木本药材1.7万亩。
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 将2014、2015年造林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补助2014年春季造林且核查合格的造林。从今年开始,造林补贴资金一次性全部下达完毕,不再分两批下达。
补贴资金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其中:直接补贴用于造林主体实施乔木林、油茶人工造林和木本药材种植所需费用的补贴,其中:乔木林、油茶人工造林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木本药材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间接补贴用于对县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造林补贴有关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核查验收等所需费用的补贴。
各县(市、区)要尽快根据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结果兑现补贴资金,并将自查结果和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在相关村组或林场予以公示。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造林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汽车购置、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各种债务和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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