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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互联网+”新机遇 为传统农业植入e基因


  农业是关乎国家稳定、民心安定的战略性产业。然而,无论对内与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相比,还是对外与发达国家农业相比,我国农业整体还处于传统发展阶段。农业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向三农领域逐步渗透,互联网正成为农业组织形态的新框架、农民生产经营的新工具、农村全面发展的新载体。作为《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点行动之一,“互联网+现代农业”为破解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组织形式小散、生产方式粗放、服务水平滞后、质量安全缺失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指明了方向,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互联网+”是破解农业发展难题的金钥匙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离不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的泛在连接、高速传输、海量计算能力,加速了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数据流动,将“种地靠经验、收成看天气”的传统方式转变为以数据和计算为基础的科学方式,使规模化、精细化生产经营方式加快普及,使普通农户可以接受到更及时、更专业的服务指导,使安全透明的生产经营体系得以构建。基于此,《意见》从经营组织、生产方式、服务水平、质量安全四个方面给出了发展方向。

  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该方向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推动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这就要求一方面公共农业服务平台要不断建设完善,另一方面生产主体要学会利用互联网加强产销对接。例如辽宁东港的黑豆种植农户,利用互联网发展订单农业,2015年春节的预售额就相当于2014年全年的产量,有效解决了卖难问题。二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精细化水平。例如通过大数据对市场行为进行有效分析,帮助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做出更符合市场规律的经营策略;利用电子商务降低农副产品交易成本,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值空间。三是加强互联网在土地流转中的应用。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要机制和有效手段。规范用好农村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对于提高服务监管水平,打击土地流转乱象,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至关重要。

  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

  该方向的实质就是在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各领域全面发展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方式。以大田种植为例,《意见》提出“在大宗农产品规模生产区域,构建天地一体的农业物联网测控体系”。大宗农产品规模生产区域往往也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地理条件便于大型机械集中化生产,交通、网络基础设施覆盖能力较好。在这些区域可以率先探索将全球定位、地理信息、农田遥感、智能化农机具等整合为一体,实施智能节水灌溉、农机定位耕种等精准化作业,发展机械化、网络化有机结合的现代化大生产。例如在全国大田生产物联网试验区安徽龙亢试验点,采用无人机喷洒农药,通过车载传感器感知环境信息,利用GPS、GIS信息系统绘制土壤成分分布图,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推动了集约化农耕的发展。

  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

  该方向的核心内容就是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为农民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更精准的信息服务。《意见》着重突出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原因在于,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方面领先的互联网企业、软件服务企业鲜少在农业信息、数据服务方面进行业务布局。希望能够充分调动这些企业的积极性,支持其与农业生产主体的跨界合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建立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农业信息监测体系,推动大数据在灾害异常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等方面的深度应用,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服务,带动农业的高效发展。

  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该方向的核心是利用物联网等实现农业生产流通各环节端到端的数据沉淀和共享。对于大部分地区来说,当前的追溯服务以超市经营环节应用居多,在流通环节也已有应用,但是在农副产品生产环节的信息获取还不充分。要在生产源头做文章,就要先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手,因为他们比小农家庭更有条件部署互联网相关技术和产品。要支持他们加大RFID、传感器等技术投入,提高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各环节的信息采集能力。同时还要加强上下游各经营主体间、经营主体与消费者间的信息对接。从一些有条件的大型农业主体、重点农业产区入手,逐步向全行业推广普及,最终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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