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牧草杂交育种工作中,从搜集观察牧草原始材料,选配亲本,进行杂交和选育,直到育成新品种,需要经过系列工作环节才能完成。这些环节组成了杂交育种程序:
1.原始材料圃和亲本圃
原始材料圃种植国内外搜集来的原始材料,按类型归类种植。要防止机械混杂和天然杂交,保持其纯度和典型性。从原始材料圃中选出若干材料作杂交亲本,种植于亲本圃。种植时注意加大株行距以便于杂交操作。杂交后,对杂交植株精心管理,成熟时按组合收获,注明组合名称,然后脱粒、 保存并予以编号,翌年种植于选种圃。
2.选种圃
种植杂种后代的地段称为选种圃,其主要任务是选择所需要的个体或类型,直到杂种材料性状稳定为止。
3.鉴定圃
主要种植由选种圃升级和上年鉴定圃留级的材料。采用条播,株行距及密度接近大田生产。其任务是对这些材料进行产量比较,鉴定其一致性及进一步对各种性状进行观察比较,从中选出优良品系。由于品系数目多,种子数量较少,所以鉴定圃试验区面积较小,重复2~3次。多采用顺序排列法。一般进行1~2年。
4.品种比较试验
由鉴定圃升级的优良品系,在较大的小区面积上进行更精确、更有代表性的比较试验,称为品种比较试验(简称品比试验)。在此试验中要求对品系的生物学特性、抗逆性、 丰产稳定性、栽培要求等做更为详尽和全面的研究,选出符合育种目标的新品系。在选种圃阶段,表现特别优良的品系可以不经过鉴定圃阶段直接升人品种比较试验。
品种比较试验阶段品种数目相对较少,小区面积较大,重复4~5次,多采用随机区组设计,以提高试验的精确性,试验一般进行2~3年。试验期间表现优良的品系,应在试验的同时加速种子繁殖。在选种圃或鉴定圃发现特别优异的品系或品种,就可加速繁殖种子。
5.区域试验
当新育成的品系经过品种比较试验,初步证明它们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及丰产性,且在产量上或某个特性上确能超过现有栽培品种,确有推广价值时,还需要分别在各个不同的自然区域或有代表性的地点,按照统一试验设计要求,进行多点品种比较试验,这种试验称为区域试验。区域试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
新品种的利用价值、适应性、最适栽培条件和最适宜的推广地区。 区域试验一般进行3~4年。对于表现不好的品种可以淘汰,对有希望的品种可以提前进行示范繁殖,使生产试验、示范、繁殖工作同时进行。这样,在品种审定合格确定推广时,就可以迅速推广。
6.种子区及繁殖田
为了提供各种试验用的种子,需及早设立种子区以生产各个品种的纯良种子。此外,还要对有苗头的新品种建立较大面积的繁殖田以供生产试验和示范推广之用。如果种子繁殖这个环节没有抓紧,就不能提供相当数量的纯良种子,无法进行生产试验或示范推广。
7.生产试验
将有希望的品种在生产条件下进行大区对比试验称为生产试验。生产试验的目的是鉴定新选育的品种能否满足生产条件的要求,同时起示范和繁殖种子的作用,为以后迅速大面积推广打下基础。生产试验与区域试验可同时进行。为争取时间,在加速繁殖的基础上,还可以提前和品种比较试验同时进行。 在品系鉴定中认为有希望的品系除进行品种比较试验外,还可以把部分种子送到生产单位中进行生产试验。
经过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对表现优异、产量、品质和抗性等符合推广条件的新品种,按照品种审定程序,可报请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合格正式命名后即成为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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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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