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进境口岸
斯里兰卡香蕉的入境口岸为:大连、天津、北京、青岛、南京、上海。
(二)有关证明文件核查。
1. 核查斯里兰卡输华香蕉是否附有AQSIQ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核查有关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五)项规定。
(三)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植物检验检疫分册有关规定,对斯里兰卡输华香蕉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输入。
八、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一)经检验检疫发现包装不符合第六条第(三)项有关规定,则该批香蕉不准输入。
(二)发现有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的,则该批香蕉不准输入。
(三)如发现第五条所列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运、销毁或其他有效的检疫除害处理。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AQSIQ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检疫处理。
(四)对于发现的卫生和植物检疫问题,AQSIQ将发布预警并通报MOA。AQSIQ视情况暂停从相关产区和/或包装厂进口香蕉。MOA应查清原因,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直到再次满足中方相关要求。
九、预检
在贸易开展前,AQSIQ将派植物检疫专家赴斯里兰卡实施产地预检及考察。检查与评估斯里兰卡香蕉种植、加工、储运以及出口检验检疫体系的有效性,并开展疫情调查及相关安全卫生项目的监测检测工作,确保输华香蕉符合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十、回顾性审查
根据斯里兰卡香蕉疫情发生动态和疫情截获情况,AQSIQ将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对上述植物检疫要求进行回顾性审查。在与MOA协商基础上,AQSIQ将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相应检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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