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树进入盛果期后,树体结构基本形成,树冠一般不再扩大,生长势减缓,新梢发生数量和生长量下降,花芽形成多,结果量大,产量高,但易出现大小年结果现象,外围枝量较大,内膛光照不良,结果部位外移,内膛果品质下降,由初果期以临时性辅养枝结果为主,逐渐转移到以主枝、侧枝上结果为主。
一、修剪范围
调节其负载量,控制大小年结果现象;完成树体结构改造,减少和控制外围枝梢的生长,加强树冠内膛光照;疏除部分临时性辅养枝,或改造为大、中型结果枝组,并对各类枝组进行细致修剪,维持生长和结果的平衡关系,延长有效结果年限。
二、修剪量
修剪量可用剪掉枝芽的数量表示,依修剪量的大小可分为轻剪、中剪、重剪三种。其标准:一株果树冬剪后,春季萌发的顶芽数相当于剪前的顶芽数,属于中剪,小于剪前的顶芽数属于重剪。苹果盛果期,冬剪去掉全树顶芽的25%~30%,萌芽后的顶芽数与剪前的顶芽数基本相等,即为中剪。修剪量在25%以下为轻剪,修剪量在35%以上为重剪。根据丰产树顶芽总数标准,在结果大树的顶芽总量不够时,以中剪为主,顶芽总量过多的树可重剪,但不宜连续重剪。高产苹果园的总顶芽量修剪后每667平方米应保留6~8万个,萌发后保持9~11万个。可以根据每667平方米株数计算单株修剪后应保留的顶芽数。确定修剪量应从修剪后树体来考虑,稳、高产苹果树,除应有合理的枝量、芽量外,还要从不同枝条类的比例、短枝的发育程度和新梢生长量来考虑。苹果树上短枝(包括叶丛枝)占总枝量的比例以80%~90%为宜。而一、二类短枝的数量,应是短枝总量的70%左右,各类短枝的平均单枝叶面积应达到100平方厘米左右。当一、二类短枝的数量不足60%时,各类短枝的平均单枝叶面积也不足80平方厘米,则成花结果能力较差。外围长枝的长度在30~40厘米范围内较为适宜。长于60厘米说明生长过旺,短于20厘米说明树势过弱,均不利于苹果树正常的生长和结果。
三、修剪方法
树体结构不合理,骨干枝过多,树冠过大,幼树期间缓放枝条和辅养枝过多,外围枝量过大,有效层间距离过小等原因,都会造成内膛光照不良。为解决盛果期苹果树体结构不合理问题,可按丰产树形的要求,进行树体结构的改造,达到“三稀三密”的要求,即上稀下密、外稀内密、大枝稀小枝密。或改圆头形树冠为凸字形树冠,即减少上层主枝的枝展,使其为下层枝展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以便阳光射人内膛。树体结构的改造可分2~3年完成,一般先落头,降低树高,疏除层间大型辅养枝或过密的骨干枝,减少上层主枝的侧枝数量,缩小上层主枝的枝展,收缩上层。同时,缩小第1层主枝的枝展,行间留1.5~2米的作业道,大冠冠径控制在6米以内。除骨干枝调整外,要减少树冠外围的枝条数量。本着“疏大不疏小,疏多不疏少,疏老不疏嫩”的原则,适当疏除或缩剪树冠外围侧枝生长过密枝条。疏(缩)枝的程度和方法,要根据树体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外围中庸、内膛衰弱的树,对外围侧枝生长过密大枝,可在具有生长能力的分枝处重缩剪;外围较旺、内膛空虚的树,可疏除外围的过密侧生大枝;树冠内外都弱的树,要在适当疏除外围过密侧生枝条的同时,轻缩剪内膛枝条,缓和树势,增加枝量,促使成花结果。在减少外围枝数量的同时,促壮内膛枝。对冠内的背生枝和侧生枝,有花的保留,无花的轻短截,较细的剪除顶芽辅养枝,纤弱的适当疏除,以集中养分,增加内膛枝条的长势。为了不影响产量,促壮内膛枝以花前复剪更为便利。在树体结构改造和减少外围枝,促壮内膛枝时,要轻重适度,逐步完成,严防一次调整过重,影响生长和结果,在夏季疏除剪锯口和其他部位的徒长枝。
四、冬季修剪
一些易出现大、小年结果现象的品种(如国光),可通过夏季修剪来克服。在结果少的年份,夏季(6~7月)对一部分可能形成花芽的健状枝条,于饱满芽处中短截,促发二次枝,冬剪时不再短截。来年,即“大年”夏季(5月中旬)对此类枝的分枝下部进行小枝环剥,使其成花,以补充第3年“小年”结果,适当减少小年的成花,增加大年的花芽量,逐步克服大、小年结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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