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农家每一户的饲养头数并不多,根据饲养肥育猪的年间出售头数别分类,二○○头以下者占八六.五%,二○○~五○○头者一一.四%,五○○头以上者二.一%。一年间出售三、○○○头以上的农家,只有六户。在繁殖的饲养规模则是三○○头为最大规模。
丹麦并没有所谓的大企业养猪。这里所谓的企业养猪,是指只持有猪舍及猪,而未持有土地。换句话说,丹麦的养猪家都持有自已的耕地,做为农场经营的一环而养猪。就因为这样,在日本正构成严重社会问题的畜产公害,丹麦尚不存在。
在丹麦,一九七一年的屠宰肥育猪是一、一五四万头,淘汰繁殖猪是四六万头。这个数字超过了拥有二○倍人口的日本之屠宰头数。其猪肉生产量与消费情形:
生 产 量 八一五、五○○吨
国 内 消 费 一七六、○○○ ( 二一.六%)
输 出 六二九、二○○ ( 七七.二%)
(输出类别)
腌 熏 肉 二八五、三○○ ( 四五.三%)
猪肉.其他 一四○、九○○ ( 二二.四%)
毛 猪 一八、○○○ ( 二.九%)
肉 罐 头 一八五、○○○ ( 二九.四%)
计 六二九、二○○ (一○○.○%)
为了维持这些生产所需的养猪饲料,从前是以大麦与脱脂乳为主体,但目前,大部份的脱脂乳都被大豆粕等蛋白质饲料所替代了,总之,用於畜产的饲料有油粕类、麦类、牧草、甜菜、脱脂乳等,牛用去了七、二八五(一○○万FE),猪是五、○四五,鸡四八○,其他四一五,合计是一三、二二五 。按北欧各国算饲料,均用饲料单位法(FE)换算。丹麦的畜产用饲料,以饲料单位换算的总合计之约一二~一五%,以及可消化纯蛋白质总重量(一、四三五百万吨)之三○%,须仰赖进口。
丹麦的猪的价格很便宜。仔猪是在二○~二五公斤左右时交易,二○公斤的仔猪一头是约六、○○○(可能是日元)。
肥育猪是以生体重八七公斤为标准被出售,变屠体时平均减少约二七%,连头计算,体重约六三公斤。这时对农民所付的价格是一公斤,特等二四○元左右,每头值一万五千元。
用次养猪的饲料价格也相当便宜,每公斤繁殖猪用为二九元,肥育猪用二六元。
丹麦在农畜产物的国际市场上,因必须把其制品的大部份出售,所以无论是饲料或产品均极廉宜,始能站得稳脚。
丹麦农民所得的纯利益,以出售仔猪为目的的繁殖猪饲养,年间仔猪生产数十六头时为零,十八头时仔猪每头五二八元,二十头时九二四元。
肥育猪饲养,以饲料要求率基准去计算,二十公斤到八七公斤的肥育期间,要求三.五期间近乎零,三.二五时每头八八○元,三.○时则有一五四○元的纯利益。
品种与品种改良
育种中心→国立後代检定试验场
丹麦的猪种,几乎一○○%都是丹麦蓝瑞斯种。所谓蓝瑞斯的名称的本意是土产种,自古就在丹麦繁殖下来。但是形成到今天的丹麦蓝瑞斯,已经有了长时间的,以民间为主要推动力的品种改良之历史。
丹麦国虽小,但发明或创始而足以夸耀国际者倒不少。
在猪的品质改良上,把屠体品质加上的後代检定,从一九二六年一直持续下来,应该也可算是丹麦人的光荣之一。持续了四、五十年间的有系统的猪之品种改良成果,是非常灿然的。
丹麦的猪的品种改良,是对猪的育种有兴趣的农家,经规定的审查标准及格後,即被称为猪育种中心,在那里生下来的同腹的仔猪,雌二头、雄二头,计四头送到国立的後代检定试验所,在同一的环境与饲料,饲养到生体重九十公斤 ,屠宰後审查其屠体,以其屠体品质与饲料要求率等资料为基准,调查亲猪的遗传能力,进行着选拔。
为了适应更佳的品质要求,这种後代检定的方法本身也经过种种的改良。
目前,拥有育种中心的资格的农家,已由二六○户减少为一七八户(虽被选为育种中心,并不可能发大财的关系),但是由各育种中心被送来的检定猪数,在七○~七一年间,却达五、二七二头之多。
後代检定,为什麽对肥育猪的品质提高有所贡献呢?那是因为非在後代检定确认的亲猪组合所生的猪,不准被用做种雄猪之故。在国际竞争打了赢战的猪肉的品质改良,是把後代检定的成果,直接且迅速传达於末端的农家而获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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