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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饲养羊疾病的预防及常见病防治


羊场往往需用多种疫(菌)苗来预防不同的羊传染病,这就要根据各种疫苗的免疫特性和本地区的发病情况,合理安排疫苗种类,免疫次数和间隔的时间。如防羊梭菌病用“羊四防”苗;重点预防羔羊痢疾时,应在母羊配种前1~2个月或配种后1个月左右进行预防注射。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羊免疫程序,只能在实践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出适合本地区、本羊场具体情况的免疫程序。

1.4 药物预防——抑制、杀灭体内有害病菌 药物预防是指把安全而价格低廉的药物加入饲料或饮水中进行的群体药物预防。常用的药物有磺胺类药物、抗生素和微生态制剂。

药物占饲料或饮水的比例一般是:磺胺类药预防量0.1%~0.2%,四环素族抗生素预防量0.01%~0.3%,一般连用5~7d,必要时也可酌情延长。此外,成年羊口服土霉素等抗生素时,常会引起肠炎等中毒反应,必须注意,微生态制剂可长期添加,但不能和抗菌药物同用。

1.5 定期驱虫——防止营养耗失 在羊的寄生虫病防治过程中,多采取以定期(每年2~3次)预防性驱虫的方式,以避免羊在轻度感染后的进一步发展而造成严重危害。驱虫时机要根据对当地羊寄生虫的季节动态调查而定,一般可在每年春、秋各安排1次,这样有利于羊的抓膘及安全越冬。常用驱虫药的种类很多,如有驱除多种线虫的左旋咪唑,可驱除多种绦虫和吸虫的吡喹酮,能驱除多种体内蠕虫的阿苯哒唑,芬苯哒唑,甲苯咪唑 ,以及既可驱除体内线虫又可杀灭多种体表寄生虫的伊维菌素、碘硝酚等,又有预防和治疗羊焦虫病的血虫净等。所以在实践中,应根据当地羊体寄生虫病流行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给药时机、给药途径。

1.6 检疫——杜绝传染病的入场 检疫是应用各种诊断方法(临床的、实验室的)对羊及其产品进行疫病(主要是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检查,并采用相应的措施,以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为了做好检疫工作,必须有一定的检疫手续,以便在羊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层层检疫,环环扣紧,互相制约,从而杜绝疫病的传播蔓延。羊从生产到出售,要经过出入场检疫、收购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涉及外贸时,还要进行进出口检疫。出入场检疫是所有检疫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检疫,羊只须从非疫区购入,经当地兽医检疫部门检疫,并签发检疫合格证明书,在运抵目的地后,再经本场或专业户所在地兽医部门验证,检疫并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确认为健康者,经驱虫、消毒,没有注射过疫苗的还要补注疫苗,然后方可与原有羊混群饲养。有时还需在场内单独放牧一段时间。羊场采用的饲料和用具也要从安全地区购入,以防疫病传入。

1.7 发生传染病时采取果断措施——把传染病扑灭在萌芽之中 羊群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就地扑灭,以防止疫情扩大。兽医人员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同时要立即将病羊和健康羊隔离,不让它们有任何接触,以防健康羊受到传染,对于发病前与病羊有过接触的羊(可疑感染羊),也必须单独圈养,经过20d以上的观察确认不发病者,才能与健康羊合群;如有出现病状的羊,则按病羊处理。对已隔离的病羊,要及时进行药物治疗:隔离场所禁止人、畜出入和接近,工作人员出入应遵守消毒制度;隔离区内的用具、饲料、粪便等,未经彻底消毒不得运出;没有治疗价值的病羊,由兽医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严格处理,病羊尸体要焚烧或深埋,不得随意抛弃。对健康羊和可疑感染羊,要进行疫苗紧急接种或用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发生口蹄疫、羊痘等急性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划定疫区,采取严格的隔离封锁措施,

并组织力量尽快扑灭。

1.8 预防中毒——调配饲料,用药宜细心 引起羊中毒的原因很多,如有毒植物、发霉饲料、饲料调配不当、农药及化肥,灭鼠药等均可引起羊中毒的发生,在平时饲养管理过程中,应设法除去病因,以防止羊中毒发生。一旦羊发生中毒时,首先应使羊离开毒物现场,使其不能再食入或皮肤接触毒物,食入的部分应尽快洗胃排出或投服泻剂及吸附药物,同时静脉放血后输入相应的葡萄糖生理盐水,也可注射利尿剂以促使毒物从肾脏排出。采取上述措施同时再据毒物性质给以解毒药,如有机磷中毒用阿托品、解磷定,砷制剂中毒用二巯基丙醇,酸中毒用碳酸氢钠、石灰水等,同时结合不同情况给以强心、利尿和镇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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