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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兽药市场管理工作


  导读:一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按照《青岛市2012年畜禽养殖安全用药宣传月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一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按照《青岛市2012年畜禽养殖安全用药宣传月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立即行动,于12月3日正式下发了《即墨市2012年畜禽养殖安全用药宣传月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局属各单位以“畜禽养殖安全用药”为主题,强化“绿色养殖、规范生产、优质安全”的理念,坚持 “广泛宣传、家喻户晓,落实法律、规范行为,科学诊疗、有效防控,合理用药、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做好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的同时,广泛宣传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广大养殖企业和养殖场户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兽药,督促检查养殖场户用药记录制度执行情况。对使用禁用兽药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的不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养殖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同时与每一个兽药GSP企业签订监管责任书,与养殖单位签订安全用药责任书。有效引导广大养殖场规范、科学、安全使用兽药,促进生态畜牧业持续发展,推动我市畜牧业转型提升,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对全市80家兽药GSP企业、规模养殖场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兽药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畜牧养殖企业的药房、使用程序和用药记录是否完整、合理;清理标签不规范和成分标识不清的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和饲料添加剂。对发现的违法药物进行依法处理,并追溯药物经营、生产企业。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人员、养殖企业的技术人员用药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深入基层和农村积极宣传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将《禁止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等法规制度和科学知识宣传资料发放给有关兽药经营单位和畜牧养殖户,引导兽药经营单位和畜牧养殖户建立正规稳定的供销渠道,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积极开展诚心生产和经营,杜绝违禁药物和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兽药行为。

  四是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大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密度,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搞好“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检测。对于有问题的兽药饲料产品,将会同有关部门彻查源头,加大查处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畜产品流入市场,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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