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建立兽药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兽药GSP实施成果。2012年5月28日,阿荣旗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全旗兽药GSP认证通过企业兽药GSP后期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向各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传达了内牧医发[2012]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呼伦贝尔市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整顿方案》等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兽药GSP及《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执行。同时,要求各企业依照兽药GSP规定的各项条款认真对照,查找不足和缺陷。并对GSP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近日,我所将依照“通知”精神及“兽药市场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我旗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会上,动监所还与各企业签订了“兽药经营责任状”,各企业同时签订了兽药经营“承诺书”.
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强化兽药GSP后监管工作,按照“重点监控、全程监管、及时处理、注重效果”的原则,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严厉查处兽药违法行为,确保兽药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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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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