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治区农牧业厅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月2日市兽医局、动监所召集各旗县区兽药管理负责人,就全市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要求进行专项研究和讨论,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兽药“GSP”验收企业要悬挂统一制定的各类警示牌、服务承诺等标牌。
2.建立健全以兽药购销记录为主的档案、记录和保证兽药经营质量安全的各类规章制度。
3.保证兽药经营场所、仓储条件的达标。
4.2月底前完成巴彦淖尔市第一批申请兽药“GSP”验收企业的检查验收,并对未达标企业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全市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将于2月中旬全面开展。
通过讨论和研究,与参会人员统一思想和认识,为巴彦淖尔市兽药“GSP”经营建立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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