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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配伍禁忌如何判定?


不同的药物它的药理作用也不尽相同,有时,其药效更是完全相反。
药物的种类很多,每一种药物都有它自己的物理化学性质,人们使用药物治疗疾病,所用的药物往往不只一种,而经常是两三种药物同时使用,或者是混合使用,例如内服用药或注射用药,常常是几种药物混合在一起,通过同一个途径投药。 不同的药物混合在一起,由于它们各自的物理化学性质不同,可以出现变色、沉淀或者形成凝块,使药物失去药效,甚至产生有毒物质,对动物发生危害。 所谓药物的配伍禁忌,是指药物因配合不当而产生对患病动物不利的种种变化。按照配伍禁忌的性质,可将它区分为以下三类:
  1. 物理性配伍禁忌:指不同的药物混在一起时发生物理性质的变化,如析出、分离、潮解或熔化等。在这种情况下,药物的原来物理性状不再存在,其疗效也就受到影响。
  2. 疗效性配伍禁忌:指同时配合应用的药物其药效互相对抗,以致不能发挥预期的药效。 从以上的事例可见,用药的人必须熟悉每一种药物的物理化学性状和药理效用,当同时配合使用多种药物时,要认真审核,避免发生药物的配伍禁忌。
 3. 化学性配伍禁忌:指不同的药物混在一起时发生化学反应,如产生气体、沉淀、变色和液化,有时甚至发生爆炸、燃烧等。此时药物的原来的化学性质已经改变,不再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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