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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牧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青海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特此公告

  201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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