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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点解析



6、规定了详细的人员管理
鉴于目前兽药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本规范中也对相关的人员要求进行了明确。
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应具备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下转76页)(上接75页)而且要配备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也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兽药经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兽药经营企业服务质量的高低,因此,本规范规定,兽药经营企业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兽药在采购、保管、养护、销售、运输和使用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员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同时要建立好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人员签到、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培训考核结果等在内的培训档案。
另外,在此规范中多次提到有关规定应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见下一步各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规范制定本省的GSP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会将经营场所面积、仓库面积、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员资质要求等规范中未明确规定的项目进行进一步明确与细化,而各省的GSP实施细则也将会有所差别,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除根据规范外还要依据本省的实施细则。
规范中明确指出自2010年3月1日起,24个月内达到相应要求,也就是说至2012年2月底全国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GSP要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正式出台,标志着兽药GSP时代的正式到来,而2010年必将成为名副其实的“GSP年”,兽药经营企业应认清形势、把握机会、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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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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