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加强季节性流感预防。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甲流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执法工作,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季节性流感、人禽流感和鼠疫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证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改、商务等部门: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食药监、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甲流救治药品和疫苗等的质量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相关药品物资的违法行为。
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落实甲流防控经费,各区(县)财政部门也要尽快拨付专项资金,购置必要的急救、抗病毒药物和防护、消毒等医疗器材,保障疫情处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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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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